什么叫意外险?意外险保哪些范围?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注:上述概念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 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
- 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一、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属于工伤?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四)患职业病的;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人们的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在逐渐的发生着变化,日常生活中,意外总是防不胜防。预早投保个人意外保险,能减轻个人及家人因意外所带来的经济负担。但购买个人意外保险时,应先考虑有关保单涵盖范围是否包括意外受伤引致的门诊、住院或其他相关的医疗费用保障。市场上,有个别保险公司既提供上述保障,又同时设有无索偿保费发还计划,这类保单既能提供深入及妥善保障,亦能切合经济效益。
个人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个人意外保险能保障由意外引起的伤亡赔偿。一般来说,意外并不局限于天灾,也包括人为意外,只要不是受保人故意造成,便能获得保障。然而,参与赛车、吊索跳崖等危险活动或职业运动比赛,则纳入不受保范围。此外,若因滥用药物或醉酒驾驶所引致的意外,以及因进行美容及整容手术所造成的意外,亦列为不受保事项。有个别保单亦有列明因执行某些工作而造成受伤,将不受保障。投保人应在投保时先清楚了解相关保障内容及不保事项后,才选购适合的保单。
以前会有不少人觉得买保险纯粹是杞人忧天的做法,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现在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来规避风险,降低损失。虽然人身意外险不可排除万难,但却有排忧解难之用,能在人们在危难之时将一切能避免的损失控制在最低。
人身意外险不仅包括常见的意外事故,连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暴雨、雪灾、雷击等)都包含在内,另外还有门诊与住院医疗保障。在购买人身意外险时,首先我们要选择一家好的保险公司,好的保险公司除了保险种类多,还拥有专业的服务指导,可以节省投保者的时间,让投保者买到合适自己的保险,在发生意外后,能够及时赔付,给予受益人尽可能的全方面的保障。一年期的人生意外险只需要投保人一次购买就能得到全年的安心,节省投保人的时间以及精力,可以给自己以及家人一份最有力的保障。
家庭财产受损我们可以预知,生病住院我们也可以预知,但是意外的发生是不可预知的。生活中总是不断有意外发生,所以为自己以及家人购买一份意外险尤为重要。
【保险查询】综合意外险有哪些?
综合意外保险也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综合意外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通常综合意外险是如何分类的呢?它主要分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队意外伤害险两个类型:
(一)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为标的的保险,保险期限一般较短,以一年或一年以下为期。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社会组织为了防止本组织内的成员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或致死而受到巨大的损失,以本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的全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重大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哪些不包括,社会医疗保险结算程序有哪些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虽然很多人投保了社会医疗保险,但是社会医疗保险并不是什么都保障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哪些不在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
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哪些不包括?
第一类是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第二类是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型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第三类是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第四类是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第五类是其他类: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社会医疗保险结算程序
特殊病种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结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了解到意外险保障范围是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对于规避生活中的意外风险,意外险还是比较实用的。但是不同年龄段在产品选择上略有不同。少儿阶段孩子好奇心强又好动,重点关注意外医疗的免赔额及报销比例,中年阶段的人群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下关注猝死保障不能少,老年阶段的人群行动缓慢,腿脚没有那么灵活,有一份意外骨折保障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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